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L55*** | 2024-10-1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