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QQ3*** | 2024-10-04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