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A3V*** | 2024-10-18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