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S60*** | 2024-09-08 | 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超越行駛 | 100 | 2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