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L66*** | 2024-12-10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