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9S*** | 2024-07-02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