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瓊ACC*** | 2024-10-2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