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RMF*** | 2024-10-04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