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CA6*** | 2024-09-19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00 | 2 |
閩CA6*** | 2024-07-12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00 | 2 |
閩CA6*** | 2024-11-18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00 | 2 |
閩CA6*** | 2024-09-02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閩CA6*** | 2024-11-18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閩CA6*** | 2024-12-11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閩CA6*** | 2024-12-17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閩ca6*** | 2024-07-06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00 | 3 |
閩ca6*** | 2024-08-31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