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B66*** | 2024-08-02 | 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 | 100 | 未知 |
冀bct*** | 2024-11-23 | 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 | 100 | 未知 |
冀B79*** | 2024-09-19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 100 | 未知 |
冀B79*** | 2024-07-14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 100 | 未知 |
冀B79*** | 2024-11-23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