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EFW*** | 2024-09-28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 50 | 未知 |
魯EG9*** | 2024-09-05 |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30%以上不足50%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