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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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H50*** | 2024-12-05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jù)”。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guī)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yīng)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fēng)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現(xiàn)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