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QL9*** | 2024-11-13 |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20%以上不足30% | 50 | 6 |
魯QL9*** | 2024-09-10 |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20%以上不足30% | 50 | 6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