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AWL*** | 2024-11-29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