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CLD*** | 2024-11-05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駕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