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J57*** | 2024-11-30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多少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