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0X*** | 2024-12-18 | 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 100 | 2 |
浙B0X*** | 2024-09-08 | 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 100 | 2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