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皖ST6*** | 2024-10-07 | 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