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E16*** | 2024-10-22 | 駕駛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多少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