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B18*** | 2024-10-31 | 7011 : 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