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J56*** | 2024-09-18 |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 | 100 | 2 |
魯JDM*** | 2024-12-21 | 違反信號燈規定 | 200 | 6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