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PKH*** | 2024-07-23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