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AS3*** | 2024-07-2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粵AS3*** | 2024-12-1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