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V65*** | 2024-08-07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 200 | 6 |
魯V65*** | 2024-10-11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 2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