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C98*** | 2024-10-08 |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浙C98*** | 2024-11-11 |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