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FBL*** | 2024-08-23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