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AA1*** | 2024-11-0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吉AA1*** | 2024-12-1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