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1Q*** | 2024-10-10 |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