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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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A33*** | 2024-07-13 |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