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蒙C25*** | 2024-08-28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150 | 3 |
蒙C25*** | 2024-11-28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150 | 3 |
蒙C25*** | 2024-08-06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15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