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VP8*** | 2024-10-15 |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20%以上不足30% | 50 | 6 |
魯VP8*** | 2024-07-18 |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20%以上不足30% | 50 | 6 |
魯VP8*** | 2024-12-09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