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G85*** | 2024-08-01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魯G85*** | 2024-11-11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