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a67*** | 2024-10-12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LN1*** | 2024-07-30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LN1*** | 2024-12-07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LN1*** | 2024-08-17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LN1*** | 2024-10-29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LXN*** | 2024-12-15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LXN*** | 2024-08-30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