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F31*** | 2024-11-10 |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下的 | 15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