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M·X***7 | 2024-08-07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未知 |
粵MXB*** | 2024-08-28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粵MVK*** | 2024-11-12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粵MCX*** | 2024-07-21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粵MCX*** | 2024-09-27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粵MCX*** | 2024-08-25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粵MCX*** | 2024-09-17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