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F31*** | 2024-07-21 |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下的 | 150 | 3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