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DM7*** | 2024-10-24 |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浙DM7*** | 2024-09-24 |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