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k56*** | 2024-07-28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