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BY2*** | 2024-07-17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貴BY2*** | 2024-08-22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