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蒙DGM*** | 2024-08-31 | 不按規定停車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