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皖ss3*** | 2024-08-08 | 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