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X·4***3 | 2024-09-2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粵X·4***3 | 2024-12-0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粵C·0***3 | 2024-11-25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粵G·1***2 | 2024-11-0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粵G·B***5 | 2024-08-15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