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QE0*** | 2024-07-21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魯QE0*** | 2024-09-04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魯QE0*** | 2024-12-16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