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EUR*** | 2024-08-30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