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新M77*** | 2024-10-0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50%以上的 | 2000 | 12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guī)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