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RHJ*** | 2024-11-3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