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CS0*** | 2024-07-14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