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A1A*** | 2024-12-0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