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C82*** | 2024-10-09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