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AZ5*** | 2024-08-0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30% | 50 | 6 |
魯AZ5*** | 2024-07-07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30% | 5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